站内搜索:
编办机构
编办机构设置
2014年12月22日 11:04  (点击: )

 

(一)综合科。协助办公室领导处理日常工作,负责综合协调和督办工作;负责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公文核稿、政务信息、宣传工作;承担省编办委托的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数据汇总上报和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建设、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和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财务管理、后勤服务、公务接待和固定资产管理等有关行政事务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党的建设、纪检、思想政治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机构编制干部队伍建设;围绕编办重点工作开展全局性、长远性研究和专题调研;组织起草机构编制管理方面的规范性文件。(联系电话:0370-3289886/3288982)

(二)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研究全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和相关领域涉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参与机构改革方案拟订及组织实施方面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全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协调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制化建设;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和地方性法规、规章等征求意见的回复工作;参与综合性文件的起草;承担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具体工作。(联系电话:0370-3289211)

(三)行政机构编制管理科。负责研究拟订市直机关机构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审核市直机关“三定”规定并跟踪了解落实情况;负责市直机关机构编制管理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单列编制、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县乡机构改革方案的审核、报批和备案工作,指导县乡机构改革和机构编制管理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其以上行政机构设置、乡镇行政机构设置和县乡机构编制分类;审核县乡行政编制总额和跨层级调整事项;负责全市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司法行政系统机构改革意见研究和机构设置审核工作;负责政法专项编制审核管理工作;负责县乡党政机关接收军队转业干部核增行政编制的备案确认工作;负责产业集聚区管理体制改革工作。(联系电话:0370-3288682)

(四)事业机构编制管理科。研究拟订全市事业单位管理体制改革和机构改革方案及机构编制管理政策规定,负责事业单位改革和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落实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总量控制办法、机构编制标准和人员结构比例;审核市委、市政府直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方案;审核市直机关所属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职责的审核工作;审核县(市)区副科级及其以上事业机构设置和乡镇事业机构设置;负责市直事业单位军队转业干部编制的审核管理工作。(联系电话:0370-3288912)

(五)机构编制监督检查科。负责监督检查全市各级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情况;负责受理违反机构编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纪律的检举和投诉,负责机构编制信访工作和“12310”举报电话受理工作,调查核实违规违纪行为并提出处理意见;拟订机构编制执行情况评估的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开展机构编制违规违纪行为预防教育,负责党政主要领导干部机构编制责任审计工作;指导县(市)区机构编制部门开展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机构编制监督检查工作与纪检监察等部门间的协调配合。(联系电话:0370-3289233)

商丘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

1、根据《条例》和上级登记管理机关的有关规定,拟定本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工作规则和工作制度;    

2、负责本级事业单位的登记管理工作;    

3、依法保护本市核准登记或备案的事业单位与登记事项有关的合法权益,协助事业单位办理有关事宜;    

4、监督本市事业单位贯彻落实《条例》,处理违反《条例》规定的事件;    

5、指导下级的登记管理工作;    

6、组织全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信息的统计和联网工作;    

7、承办上级交办的其它事宜。(联系电话:0370-3288910)

商丘市机构编制电子政务中心的主要职责是:

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和运营维护工作;负责机关门户网站建设维护、政务信息公开、电子政务等日常工作;负责全市政务和公益专用中文域名的注册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市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及机构编制统计工作;负责县级机构编制信息化建设工作的业务指导和技术支持;负责机构编制信息宣传工作。负责市直机关和事业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动态管理和统发工资中的编制审核工作,核发《机构编制审核通知单》和《入(减)编通知单》。(联系电话:0370-3288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