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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利群众 减负基层 商丘市砍掉216项无谓证明
2017-08-31 16:38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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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营业执照需提供“暂时不拆迁证明”,考取教师资格证被要求开具“思想鉴定证明”,老人领补贴要证明自己还健在......烦扰群众的各种“奇葩”证明层出不穷,基层社区每个月开具的证明高达200个之多。为方便群众、企业办事,切实减轻基层负担,商丘市坚决砍掉各类无谓证明和繁琐手续。818日,商丘市向社会公布市级取消的216证明事项清单和保留的17项证明事项清单。同时,各县(区)按照统一部署要求,大刀阔斧推进简证便民活动,梁园区、睢阳区均取消证明事项189项,各保留12项,分别精简94.0%;六个县平均取消证明事项282项,各保留13项,平均精简95.6%,有效解决了企业和基层群众跑腿多、办事繁、办事慢问题。

 

一、多种渠道,摸清底数

 

商丘市通过部门自查、基层调研、媒体征询等多种渠道,自下而上摸清各类证明底数,全面准确地锁定了企业和群众日常办事需要开具的证明事项底单。一是“部门查”。各部门对照行政权责清单、行政审批项目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结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工作实际,对申请材料中涉及的证明事项,特别是群众办件量大、手续繁琐的循环证明、扯皮证明、无谓证明等进行全面梳理,逐项列出本部门要求企业和群众提供的各类证明清单,提出初步清理意见。二是“上门问”。选取睢阳区新城办事处和梁园区白云办事处作为调研对象开展实地调研,查阅开具证明事项登记底册,了解证明事项内容、证明用途、证明索取单位等情况,并逐一与各部门自查清理出的证明事项进行核对,深挖部门隐藏的证明或没有清理出的证明,确保证明事项底数清晰。听取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村)相关工作人员有关情况介绍,对拟取消或保留证明事项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必要性进行深入探讨分析,充分听取基层的意见建议。组织市、县(区)公安、教育、人社、民政、卫计、住建等相关部门和基层单位,对群众办事需要提交的证明材料和提供给其他部门的证明材料进行充分的讨论论证,提出清理意见。三是“群众议”。坚持开门搞改革,通过微信平台、政府网站、网上服务大厅、电话热线等多种媒介或渠道,让群众反映问题、提供线索、提出建议,征集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开具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等问题线索,形成推进清理工作的强大合力。四是“对照清”。借鉴外地市清理规范的成果,重点筛选外地市已取消各部门仍然保留或未上报的证明事项,督促各部门认真比对和自查,深入查找与外地市的差异,从而发现本部门本单位仍需清理规范的证明,争取最大力度清理。

 

二、突出重点,求实求效

 

找准工作重点,抓住主要矛盾,不“走神”,不“散光”,有的放矢,务求实效。一是瞄准重点部门。将公安、教体、人社、民政、卫计等涉及民生领域且证明事项比较多的部门列入重点清理范围,对毫无争议的无谓证明,如 “下落不明证明”“父母与子女关系证明”等等,无条件予以取消。对部门保留的证明事项,查根溯源、认真论证,寻找更为便民的替代方式。如申请人在进行不动产登记时被要求出具“权利人身份变更证明”,该证明依据的虽是国家部委文件,但是证明事项的指向并不明确且可以由其他方式代替,在与不动产登记中心确认核实后该证明项被取消。经过逐项审核、仔细推敲、反复磋商,这些“证明大户”有序取消绝大多数证明。以教体局为例,其最终取消的证明事项为28项,只保留1项“外出就读证明”。二是瞄准基层诉求。对于基层代表反映强烈的证明,坚决予以取消。如夏营社区被要求开具的幼儿园司机“无酗酒证明”、新生儿“准生证明”,路河镇政府被要求开具的“畜禽养殖不在禁养范围证明”、“无违法行为证明”等,多为是部门故意增加环节或增设条件来规避风险、转嫁责任,乡镇(街道)、社区(村)反映根本无权查证、无法开具。对企业和群众办事过程中确需基层开具的证明,由受理部门通过向基层函询的方式调查核实,倒逼政府部门转变工作模式,从“避责思维”变成“负责思维”。据此,乡镇(街道)、社区(村)一次性取消开具的证明事项120项,精简90.2%,大大减轻了基层单位的工作压力和负担。三是瞄准群众难处。现实生活中,人们常常被“我妈是我妈”“我是女性”这些让人哭笑不得的奇葩证明搞得无可奈何,群众对此意见非常大。在征集线索的过程中,就有群众反映,为了给残疾女儿办理低保手续,相关部门要求被监护人的母亲去社区开具母女关系证明、监护人证明,而且前前后后跑了三趟才办理下来。更为离谱的是,有些群众为了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必须去民政部门开具“生存证明”,让人瞠目结舌。一纸奇葩证明,对部门来说有时候是可有可无,却让群众跑断腿,说干嘴,无端为群众办事增加负担,严重损害政府形象。对于这些困扰群众的五花八门的证明,商丘市按图索骥、重点清理、坚决取消切实解决好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

 

三、优化服务,便利群众

 

  在大幅取消各类证明的同时,商丘市疏简结合,制定有效措施,给基层减轻负担,确保群众办得了事、能办成事。一是明确后续办理方式。对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或提交现有证照可以办理的,一律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供。如“学历证明”,明确由学历证书或者学信网打印的学历认证报告代替;对现有证照不能证明,确需核实有关情况的,一律由受理部门函询相关部门意见或实地调查核实,如取消“人事档案存放证明”后,为确保律师执业证申办工作正常开展,受理部门直接函询人才交流中心或档案局办理。对于法律法规规定的申请人需要提供的能力水平、资质资历、工作经验等证明事项,原开具单位无法证明或不易证明的,实行申请人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提交协议办理。同时,充分发挥商丘市政务数据资源中心作用,积极推进信息交换共享,对申请材料中涉及需要提供户口簿和身份证等公民基本信息、企业营业执照和社会统一信用代码等基本信息、事业单位基本信息、社会组织基本信息的,由审批部门通过全市政务数据资源中心共享获取相关信息,不再要求申请人提交,真正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腿”“让数据多跑路”。二是规范保留事项。对保留的证明事项,规范证明名称、设定依据和办理用途,形成办事指南,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新媒体平台同步公布。针对群众在外地办事需要商丘市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事项,如“外出就读证明”等,按照“服务群众、实事求是”的原则,继续开具,不让群众为难。三是强化监督管理。切实将证明清理工作成果落到实处,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杜绝发生“按下葫芦浮起瓢”,商丘市将证明清理规范有关工作纳入市委懒政怠政、不作为、乱作为专项活动督查重要内容,加强监督检查,认真处理、核实群众的相关举报投诉对无法律法规依据擅自增加证明事项、逾期回复征询请求或在清单外要求申请人提供证明材料的,严肃追究有关单位和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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