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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编办“三举措”助推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2016-12-16 17:37     (点击次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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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评估是改进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手段,是科学评价机关、事业单位在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成效的重要依据,是实现机构编制总量控制动态调整的关键环节和基础支撑。商丘市编办高度重视,多措并举,积极推进机构编制评估工作。

 

一是围绕重点工作开展专项评估。针对当前机构编制管理的重点工作、重大改革事项进行专项评估,如以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为基础开展专项评估,通过对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有关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主要精神情况,以及部门职责履行情况等进行评估,全面检查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政策规定执行情况、市政府各部门“三定”规定执行情况和部门职责履行情况,检验改革成效,总结改革经验,巩固改革成果,推进部门正确全面履职。在评估工作中,采取制定方案、下发通知、单位自查、实地督查、综合评估、情况反馈、整改落实等方式进行。同时,将评估结果运用于日常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中,作为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二是围绕规范管理开展综合评估。综合运用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机构编制管理责任审计、机构编制管理目标考评等管理措施,重点围绕机构编制政策法规的执行情况;上级批准的改革方案中涉及机构编制事项的落实情况;机关、事业单位职能配置、机构设置、人员编制、领导职数配备等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情况;机构限额和编制总量的控制情况;机构编制管理权限和审核、审批程序的执行情况;机构编制统计情况等方面内容,对各县(区)、各部门贯彻执行机构编制政策规定情况和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综合评估。同时,将检查评估结果作为调整各县(区)、各部门机构编制的重要依据。

 

三是围绕创新管理开展科学评估。为创新机构编制管理,提高机构编制管理信息化、规范化、科学化水平,促进互联网创新成果与机构编制业务的深度融合,按照中央编办“机构编制政务云”平台试点城市建设的决策部署,在全市逐步建立“互联网+大数据+机构编制”的新机制。通过“机构编制政务云”平台建设,对机构编制管理基本要素的多数据采集,逐步实现对机构“三定”、权责清单、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的在线管理、监测、评估,使机构设置合理规范,职责界定科学合理,编制配置精简高效,着力构建“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用数据评估”的机构编制管理新机制,全面提升机构编制管理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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